各学院(部)、各相关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6年度新教师培养工作,教师发展中心将在本学期组织系列新教师培训活动,具体计划分阶段实施,见下表。望各学院妥善安排好新教师工作,以保障新教师全程参加培训。
教师发展中心2016年下半年新教师培训计划
阶段 |
时 间 |
内 容 |
培训方式 |
对 象 |
组织者 |
备 注 |
助
教
阶
段 |
2016.09~2017.01 |
跟课助教,改作业、辅导课、考试出题阅卷等,编写一门课程实施方案及教案 |
结对一个指导教师、指定一门课程、跟随一个课堂 |
2015.11后入职我校、未取得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教师 |
各学院(部) |
各学院(部)填报考核表,助教个人提交助教工作记录册 |
第
一
阶
段 |
2016.10.20 |
校情介绍、培训动员会 |
集中 |
2015.11月后入职我校、未参加2015年新教师培训的所有教师 |
中心、人事、教务等 |
中心颁发第一阶段结业证书 |
2016.10.21
~
2016.11.11 |
素质拓展培训
教学基本功培训 |
团队合作培训
系统师范培训 |
教师发展中心 |
第
二
阶
段 |
2016.12.上、中旬 |
讲课基本功演练 |
轮流试讲,专家评教,自评、互评、录像反思 |
2015.11月后入职我校、未参加2015年新教师培训的所有教师 |
教师发展中心 |
中心颁发第二阶段结业证书 |
第
三
阶
段 |
2015.12下旬 |
本年度新教师
主讲资格考核 |
分组说课、讲课,专家组考核,合格者颁发主讲资格证 |
2015.11后入职我校、未取得高校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的教师 |
人事处、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 |
学校颁发主讲教师资格证书 |
说明及要求:
1、 按学校规定,新教师入职后第一学期不安排教学能力培训以外的工作任务,本培训计划是对应此阶段制订。
2、 各阶段详细安排及具体要求以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3、 助教阶段,各学院(部)须为表中所述每位对象指定一名指导教师、一门课程,于9月30日前汇总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助教工作记录册”由教师发展中心制订、由各学院(部)发至所有助教。请各学院(部)按记录册所列细则要求,切实安排好助教指导工作。
4、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须全程参加培训,通过考核(特定对象见表中界定)取得主讲资格后方能担任主讲教师;已向教务处申请并获准承担教学任务的新教师须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培训的时间。各阶段不同“对象”均应圆满完成相应任务,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与考核规定,不得无故缺席,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无故缺席一次(半天)或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将不能颁发相应结业证书,完成助教阶段考核、取得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结业证书这三项齐备方能参加第三阶段考核。
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