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和湖北省及我校关于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帮助新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队伍保障,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在2024年10月至12月集中举办新进教师思想政治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年11月1日及以后新引进的专任教师、辅导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和近三年新引进的具有海(境)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辅导员。
二、培训形式
分类开展,实行线上与线下培训、集中与分散培训、理论与实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地点
砺志楼109新维教师发展空间站及厚德楼各培训室。
四、培训时间
1.助教指导及网络培训阶段:2024年3月-12月;
2.集中培训阶段:2024年10月-11月;
3.集中试讲考核阶段:2024年12月下旬(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具体参训人员名单、日程安排及专题网络培训方案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五、培训内容
1.助教阶段。新进青年教师在老教师的指导下专心做好随堂听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助考试及备课试讲等上课前的准备和训练工作,完成并提交《武汉轻工大学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助教工作记录册》。
2.集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师德师风、学校政策制度、教师礼仪与职业规范、科研工具与方法、教学竞赛、教学创新、课程思政、信息化教学、教学设计理念与方法等十大主题。
3.网络培训。开展“践行教育家精神 铸师魂强师德正师风”专题网络培训。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妥善安排。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新进教师须全程参加培训,通过考核(特定对象见附件中界定)取得主讲教师资格后方能担任主讲教师独立开展课堂教学;已向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申请并获准临时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须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培训的时间。
2.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各学院(部)须为每位讲师及以下职称专任教师指定一名指导教师、一门课程。按《武汉轻工大学新教师入职第一学期助教工作记录册》所列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助教指导和上岗前培养工作。
3.严肃纪律,严格考核。培训期间,参训人员无故缺席一次(半天)或因故缺席三次(及以上)或网络培训不合格将不予颁发主讲教师资格证书,不得安排课堂教学任务。新进教师参加培训情况纳入所在学院(部)年终目标考核计分。
请各中层单位通知本次参训新进教师加入培训班QQ群(817404771),方便沟通交流。
联系人:罗伟、詹薇,联系电话:83913432
附件:1.2024年度新进教师培训人员名单
2.2024年度新进教师思想政治与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日程安排
3.2024年度新进教师网络专题培训方案及课程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22日